根据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》和校团委《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由各团支部提名,学院分团委审查,拟推荐周海峰等39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此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,对照推荐条件,通过来电直接向分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推荐条件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21 年 3 月 28 日至 2021年 4 月 3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 0716-8060876(分团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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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28日
附:拟推荐周海峰等4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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